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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区调队职工张腊梅获“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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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动员大会举行,区调队环测院职工张腊梅获“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表彰。
据悉,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每四年一届,是一个极高的荣誉。按照《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拥〔2019〕1号)《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城(县、区)、双拥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5号),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1个市(州)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最终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表彰“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共34人,张腊梅名列其中。
张腊梅是我队环测院职工,也是一名军嫂。作为一名普通军嫂,张腊梅多年来用爱和责任守护军人后方,默默支持爱人投身强军征程。这次表彰,也是对张腊梅及其家庭拥军爱国作表率的高度认可。
祝贺张腊梅!号召全体职工向先进模范学习 ,厚植爱国情怀,树立拥军优属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为单位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张腊梅获“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表彰
命名表彰决定(截图)